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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二〇一五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5-07-02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来源: http://gs.ccnu.edu.cn/showNews-7565.aspx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

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2个博士点,180个硕士点,初步形成了以基础学科专业为优势,以师范类专业为特色,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定位于一流的文科、高水平的理科、有特色的工科和艺术学,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格局。

学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金融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1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

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我校面向港澳台招生指标不受限制。

 

一、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硕士生、自费全日制博士生、自费兼读制硕士生、自费兼读制博士生。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四、奖学金及学习费用

1、奖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执行,只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研究生均可申请有关奖学金。

2、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3、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有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考生报考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三)考生报名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副本;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

6、教授推荐函;

7、体格检查报告。

(四)报考费用

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五)报考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六)其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到招生单位报名(或函报)并到招生单位参加考试。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科目设置:

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

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名称请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各报考点具体安排。

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二)复试  

复试时间: 2015年5月4日---5月10日。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地点以报考院系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

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6月1日前由招生单位寄发至各报考点。

九、入学  

新生于 2015年 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须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电话:+86-27-67861488,67867707,67867400

图文传真:+86-27-67861497,67867707

联系人:吴老师

Email:yjszb@mail.ccnu.edu.cn

网址:http://gs.ccnu.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十一、华中师范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

为帮助港、澳、台有志之士有更多的机会学习和了解中华文化,促进港澳台与内地文化教育的交流、合作与发展,同时也为了方便学生兼顾工作与学习,华中师范大学和地处港岛西环、交通方便、拥有逾一万平方尺的教师与教学服务区、教学设施齐全、中国外国专家局指定境外培训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合作建立了华中师范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招收中国语言文学硕士、历史学硕士两个硕士学位课程及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历史学博士、教育学博士三个博士学位课程。由华中师范大学最优秀教授来港授课,香港金融管理学院负责日常的学生及教学管理,所获学籍及所授学位在国家教育部直接注册并正式认可。

“教育为先、以人为本”,华中师范大学香港研究生教学点将一如既往为学员提供优质的课程、舒适的环境、贴心的服务。

联络方法:

电话:852+2581 1122

电邮:ccnu@hkfsi.org

网址: http://www.ccnuhk.org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 11月5日

附件:2015年港澳台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