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生计划调整,经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体育教学专业依次补录1人(彪子奇,101553016216611)。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章 永
联系电话:027-67868314
电子信箱:ccnutyxyjd@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9064办公室
体育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