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6年体育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17:07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体育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 2026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面试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工作原则

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校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硕士生按照所在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招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8.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9.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二)个人申请及选拔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当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通知安排,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和《硕士研究生学业报告》(学业成绩单),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报考博士生导师意见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9日10:00之前,报送至体育学院9094综合办公室虎老师处。

2. 学院审核:体育学院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考核时间定于4月29日下午14:30,考核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大楼9092会议室。考核内容说明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个人专业陈述以及对申请人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研究创新能力、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素养等方面的考察。

(2)个人专业陈述(采用 PPT)包括:专业基础情况、科研情况、硕士论文的主要内容或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对所报专业的了解情况、拟定的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个人专业陈述时间一般应控制在 10 分钟。

(3)考核小组专家提问。

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3. 复核备案: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中心)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提出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名单报领导批准并公示3 个工作日。

4.报名录取:经审核与公示的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

我院对硕博连读硏究生的培养,严格按博士培养方案执行。硕博连读研究生正式录取后,入学学籍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助学金等均按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硕博连读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依据所攻读学科的硕士生、博士生培养方案和自身特点,制定硕博贯通培养个人培养计划。对未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培养可以省去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硕士学位授予环节,不授予硕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博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修满后,直接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在博士阶段培养过程中,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硕博连读生经相关审核手续后,可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四、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及学位授予

按《华中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的经历。

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当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培养环节,或本人自愿申请放弃,或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等,经相关审核手续后,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

六、监督及申诉方式

申诉受理人:张老师

申诉受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027-67867073

电子信箱:ccnutyxyjd@ccnu.edu.cn



体育学院     

2026年4月27日


(审读:张德华  张川)

上一篇: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补录公示 下一篇: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6年非全日制社会体育指导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