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春
“南湖杯”足球赛报名通知
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我校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结合我院体育专业特色,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兴趣,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努力向上、朝气蓬勃的校园氛围,促进同学交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充满活力、拼搏向上的体育学院精神风貌,现将举办2023年“南湖杯”足球赛。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体育(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协办单位:
体育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2020运动训练专业足球班
体育学院2020级体育教育足球专选班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5日-5月6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灯光足球场
四、活动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
活动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12:00
二、报名方式
比赛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于4月12日12: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体育学院学生会竞赛服务中心邮箱1205392019@qq.com(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报名表后各队伍负责人需加入“2023年‘南湖杯’足球赛通讯联络QQ群:527465171;自行打印免责声明(附件3)在赛前报道会上提交,未提交的、签字笔迹雷同的、签字姓名和数量与报名表不符的队伍不予参赛。
注:报名人员可跨专业但不可跨年级组队,每队不超过18人,运训及专选班由各班内部组队;参赛队伍名称必须带有明显的学院、专业、班级等能凸显队伍特点的内容;积极向上,组队不限专项,禁止出现网络词汇滥用等情况。若不符合大赛要求,则将联系修改;各参赛队报到时,须向大会缴纳“抵押保证金”1000 元。“抵押保证金” 用于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和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比赛期间,未出现违纪现象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7-18人。
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 年春
“南湖杯” 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规程
1、比赛采用7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7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场休息10分钟。(男生)
2、比赛采用5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5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场休息10分钟。(女生)
3、第一阶段抽签分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取前8名。第二阶段8强赛进行单循环淘汰赛。8强赛赛程将在报道会上公布。
4、比赛队必须在赛前 10 分钟将、上场队员登记表交临场裁判。
5、每场比赛可替换 5 名队员,每队可执行三次换人程序(中场换人不计入,共计“3+1”次)每次替换不限人数。
6、队员被出示黄牌累计二次或直接出示红牌一次,取消其下一场比赛资格。
7、第一阶段小组赛中出示的红黄牌记录带入第二阶段淘汰赛。
二、竞赛细则
1、比赛采用2022年国际足联最新的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2、参赛队员须身穿自己归属球队的球衣(球衣各队自备,全队统一队服与球袜颜色,必须佩戴护腿板)进行比赛,装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赛,开赛前 10 分钟向裁判员递交比赛名单;
3、比赛规定开始时间十分钟后,若参赛一方无故缺席或场上队员不足5人,则判处该方弃权(由主裁判及活动组织方负责人签字生效),且该场比赛按 0 : 3 记分;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及双方领队要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由活动组织方做出最后裁定;
4、本次比赛将由足球专业裁判员执罚;
5、第一阶段计分办法和排名
(1) 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
(2) 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3) 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①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③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④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⑤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⑥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红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⑦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黄牌数量少者,名次列前;
⑧积分相等的队按抽签决定名次。
注:第二阶段比赛,如果在 70 分钟比赛中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 直接以罚点球决定胜负(“5+1”若五轮点球后,进球数相同,则继续踢球,直到踢完相同次数时,一对比另一队多进一球的情况为止)。
6、比赛弃权与处理
(1) 下列情况之一的运动队均属比赛弃权
①并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主办单位的批准,未按时参加或未参加完赛程规定的比赛;
②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五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③拒绝按主办单位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④未报名或冒名,或正处于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该队参加了比赛。
(2) 弃权的处理
①一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判另一方以 3 :0 获胜,如比赛的实际 比分超过 3 :0 ,则以当时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②双方运动队比赛弃权,双方运动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均计零 分;
③出现弃权的情况,主办单位有关部门向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
由纪律委员会依据事实做出进一步处理;
8、抵押保证金
为了加强竞赛期间的管理,保证运动会有序进行, 各参赛队报 到时,须向大会缴纳“抵押保证金”1000 元。“抵押保证金” 用于比赛 期间违反赛会纪律和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比赛期间, 未出现违纪现象的“抵押保证金”将如数退还。各队队员或教练被出示一张黄牌罚款30 元、一张红牌60 元,在一场比赛一位队员被连续出示两张黄牌变成一张红牌的情况下,罚款60 元。如有其他违纪违规现象,罚款金额由纪律委员会另行裁定。
三、活动奖励
前三名所在队伍将获得奖杯、奖牌、证书;第 4-8 名将获得证书。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竞赛组委会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23年春“南湖杯”足球赛报名表
队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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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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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服装(颜色) |
守门员服装(颜色) |
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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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衣 |
短裤 |
长袜 |
上衣 |
短裤 |
长袜 |
主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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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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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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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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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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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号码 |
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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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报名运动员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进行足球竞赛活动,且办理意外伤害险。 |
以上人员全部符合参赛资格要求,若比赛中出现任何自身身体状况。 |
填表人: 电话:
附件3: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23年春
“南湖杯”足球赛免责声明
(队伍名称)免责声明
内容:
凡参加本次赛事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被害人依法依据法律规定、校纪校规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参加者本次赛事者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进行足球竞赛活动,且办理意外伤害险。
赛事参与人员已详见以上声明内容,自愿同意以上免责声明内容,并无不解或疑问之处,自愿签署本免责声明,签字后生效。
参与人员(全队签名):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