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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流程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5-07-09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毕业生生源信息填报。毕业生通过学校个人信息门户进入就业工作系统填报生源信息,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审核。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印制。由学生就业工作处统一印制、发放。统一发放对象为毕业生生源信息填报合格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定向、委培的毕业生,保研、直博的毕业生不发。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生本人或学院通过就业工作系统打印、学院盖章,然后统一到就业处盖章。发放对象同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收集就业信息。毕业生通过我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其它各类媒体、实习或社会实践、社交活动、亲朋好友等渠道收集就业信息。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毕业生通过校内“周五双选会”、专场招聘会、其它各类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选择有意向的用人单位并自我推荐,参加笔试、面试、考核。

6、《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先由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生效。

7、《就业协议书》的登记、备案。毕业生根据协议书签订内容进入就业系统登记毕业去向,再到学院党委盖章备案,最后到就业处备案。

8、毕业去向确定。毕业生确定自己的毕业去向,就业或升学或待就业,确定档案户口去向,并进入就业工作系统登记毕业去向。

9、就业方案核对。就业处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校对毕业生填报的毕业去向,生成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方案并发到学院,由学院组织毕业生核对。

10、毕业派遣。向湖北省毕办报送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派遣,打印《报到证》。由学院完成报到证白联的归档,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

11、毕业生档案、户口迁移。就业处根据就业方案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递交学校档案馆,由档案馆办理档案转递;将户口迁移地址转交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12、后续手续。毕业生离校后两年择业期内,可以回校办理后续派遣、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