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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9年“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竞赛助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9-03-1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精神,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推动我校创青春竞赛深入开展,培养创业精神,启迪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校团委拟按照分层实施、逐级推进的原则,构建学校、学院联动培养体系,分层次、分类别的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开展。针对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将实施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竞赛的助推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 立项范围

由学生自主参与的创业计划项目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实践项目。团队组成符合申报最近一年创青春国赛的参赛资格,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符合创青春竞赛的参赛要求并且能够承诺根据学校安排用于参赛(已入驻大学生创业特区的创业团队或已获批教务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也可申请)。

二、 经费要求

校团委将对立项项目评定等级,立项级别分为攀峰重点一般三类。根据项目类别、等级和实际预算需求,予以 0.1 -2 万不等的经费支持。

三、 申报要求

1. 以学院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立项申报书。

2. 申报项目建议按照创业导师“1+1+1”模式进行运作,即每个项目团队对应一个校内导师和一个校外导师共同辅导,创业导师辅导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0 个小时,各院宜优先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动员优秀创业校友进行指导。

3. 本次申报中,原则上每个单位可申报中的项目总共不超过 4 个。其中,2018 助推计划有项目中途退出的单位,申报名额应减去退出数量。同时 2018 创青春国赛获奖的单位,助推计划名额增加获奖数量。

4.各单位需严格审核项目情况,以提升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竞赛成绩为原则申报项目;项目立项后由学院团委或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统一负责相关经费的申报和审批。

四、立项流程

1.自主申报:2019325(周一)18:00前,由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至学创部负责人丁理浩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7030431@qq.com

2.项目实施: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安排,并按照计划开展活动,积极备战创青春校赛。

3.项目结项:原则上项目结项的评定将依据各项目创青春校赛的报名参与情况进行。

4.经费报销:顺利结项之后,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整理项目经费花销,做好报销准备。

五、注意事项

为避免项目重复申请,原则上不再接收已参加过助推计划的项目。

如有未尽事宜可线上联系体育学院学生会学创部,联系QQ937030431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9318

 

 

 

(审核: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