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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体育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18-06-14 [来源]: [浏览次数]:

院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结合我实际,团委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体育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育新人,建功新时代

二、参与对象

体育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形式

(1)学生个人自主活动:

学生个人在第三学期、暑期期间,参与其他学生组织、校外单位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锻炼自身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学生团队立项申报:

学生组织或团体,以团队形式申报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利用暑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工作进程:

(一)申报阶段(6月11日—6月15日上午12:00):将填写《申报书》(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tyxy_tw@126.com,纸质版交体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08室)。

(二)立项阶段(6月16日-6月18日):院团委、青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组织项目评审、确定团队并公示。

(三)行前筹备(6月):各学生组织、团队开展相关培训和实践动员大会,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和各项准备工作。

(四)项目实施(7月-8月):学生个人、各实践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五)项目总结(9月-10月):各实践团队按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和实践成果,参与结项答辩工作,答辩通过的项目团队可凭有效发票申请经费报销。

(六)表彰评选(10月-11月):院团委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团队评选表彰工作,优秀个人及团队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省级评选。

五、项目团队

2018年院团委拟组建校级、院系级重点和一般团队,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全院拟组建校级重点团队1支,院级重点团队2支,一般团队3支。

六、活动主题及内容

选题内容可参考《附件1

七、立项要求

1.各实践团队要求有一名在校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教师需全程参与实践活动指导实践队工作;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向学院青协组织负责人进行安全报备;各团队需执行宣传值日制,实践期间及时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报道实践活动情况。

3.申报社会实践全体成员需签订《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3),作为申报材料附在立项书后面一并提交

4.鼓励研究生、本科生创青春及挑战杯项目团队积极参与

5.个人参与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凭实践单位所开具的实践证明(或新闻稿件)活动照片个人感想,参与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

(三) 网上报备

院团委立项通过的团队,须通过“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报备(具体流程详见http://sxx.youth.cn/dbzn/201706/t20170613_10056818.htm,报备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7月20日。未登记报备的团队,不可参与优秀团队评选,亦不可获得学实践经费支持。

(四) 相关事宜

1. 经费支持。院团委将根据立项结果予以500-10000元的校级、院级经费支持。

2. 保险购买。所有立项团队需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3. 安全报备。实践活动期间,各团队安全报备员必须每日向团队院青协会长进行安全报备,有任何异动情况需及时报告院团委书记。学生个人需注意人身安全,如遇突发状况可联系年级辅导员。

4. 宣传工作。各团队个人可积极联系院宣传中心、三下乡网站、实践地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参照附件4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方案

 

全院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在社会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综合素质

 

联系人:李勤、库雪婷

联系电话:67865069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8年6月11